个人之间债务违约怎么办
个人之间债务违约该怎样办
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不可抗力的范围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一、民间借贷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受法律保护。
二、民间借贷违约金赔偿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增加违约金的,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2、违约金等同于赔偿损失,违约金属于赔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个人之间债务违约该如何进行处理。通过上文的介绍,个人之间的债务违约现象很多都是由于相关诚信不到位或者是无法进行履约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是其风险在逐渐的加大。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生活常识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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