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和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债的种类 2023-04-10 21:49:45   点击量 : 14628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欠款和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欠款和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4)利息支付问题,有关借款的利息利率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欠款的利息利率问题却没有统一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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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欠条意思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 和 欠条 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 欠款 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首先,是写借条还是欠条,二者在形成的原因上有不同。 适用借条的情形只是双方当事人单纯的借款,双方当事人就单纯的借款事项、为证明该借款事实而写的书面凭证为借条,如:甲明确表示因为手头紧张,但又想 买房 ,故向乙借五十万元,这个时候写的就是借条。而写欠条的情形不仅仅包括了因借款形成的 债权债务 关系,还包括因买卖交易一方钱不够、租赁关系中一方钱不够等原因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欠条适用于证明欠款关系的存在,而很明显的,欠款肯定是包含了借款的,即借款就是欠款,但所有的欠款不仅有借款,还有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欠款关系,比如,因买卖交易产生的欠款、 劳务关系 产生的欠款等等,这些欠款就不是借款。因此,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适用借条的范围明显小于欠条,也就仅仅在发生借款关系时,才写借条,因其他原因而欠款的都写欠条。 其次,借条和欠条在 诉讼时效 上有些区别。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就是借条,在诉讼时效方面,根据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借条明确写了还款日期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以当事人知道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若在无还款期限借条满二十年,当事人没有提起 诉讼 的,则 债权人 将丧失胜诉权。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对于约定有还款日期的情况,与借条一样;但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有些不同,因欠条的形成原因,如 买卖合同 中因一方钱不够而写下欠条的,相当于本身就对债权人是存在侵害的,因此无还款期限欠条的诉讼时效是自出具欠条是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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