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罚(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 2024-01-30 09:53:37   点击量 : 3973  

作者 : 网络

医疗事故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罚

一、医疗事故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罚

发生医疗事故后,对医疗机构怎样处罚,要依据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而定,情节轻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赔偿可以直接和医院协商吗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我们建议最好是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解决相关事宜,同时也可让受害人更加安心,尤其涉及到医疗死亡事件。

如果是通过诉讼解决的话,一般要通过以下几步:

1、诉前准备

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

2、提起诉讼

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需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中责任承担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机构发生,则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医疗机构及就是这个医院。所以当受害人要上诉法庭的时候不应该将医务人员作为被告,而是应该以这个医院作为被告才有效。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私人诊所,那么承担该责任的就是开诊所的人。那么要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首先当这件事故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受害人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赔偿金额要按照当地的政府去决定。其次医院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补偿费用。对于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机构,应该给予受害者或者其受害者的家属一定的补偿,同时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所在的工作单位,不能因为该人受到了医院的补偿,从而克扣他们的工资或者生活补贴。最后如果受害人因为这一次的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其余治疗,那么治疗费用应该由医院来承担,受害人及其家属是可以提出相应要求的。

第二,如果该医疗事故的等级程度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以下这三种情况,承担事故的责任义务人员。第一种,如果该医疗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业务人员的极端不负责任或者是工作出错的方面而造成的,同时这次事故导致了病人的死亡,其这个行为已经是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这个衣服人员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第二种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对其病例进行伪造或者是进行销毁或者涂改,从而认为可以逃过其法律责任的做法,一旦经有关部门发现之后那么其情节是非常严重的。第三种情况,很多人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其家属以此来为借口来进行搬弄是非对医院进行滋事,干扰其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从而影响了救治伤员的最好时机,如果造成严重的情节以至于构成了犯罪的情况,那么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又分为几种。第一种直接责任人,在责任人是指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这个人是属于直接操作者与这次医疗事故有着直接的关联,就如一台手术的直接负责人。第二种为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是指这个人参与了这次医疗事故,但是却又不是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直接人员,就如同一台手术的辅助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医院承担哪些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是医院的过错的,那么患者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的情况,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上诉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后续康复费用,辅助残疾器具费用。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医疗事故会影响医院等级吗?

一. 发生医疗事故,

1. 可以去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可以先和医院协商,协商成功,就签订协议,一切照协议解决

?2.? 其次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反应,由他们组织调解

?3. 患者需注意写书面申请,如果不了解具体程序,可以去找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来打官司。如果还是未能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这些方法都是发生医疗事故时采取的措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收集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前面一切都不能得到实施。

二. 医疗事故会影响医院等级。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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