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赔付(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决书何时出)
医疗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赔付
一、医疗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赔付
判决之后就应该履行赔付。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医疗纠纷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护,比如申请诉讼。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决书何时出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 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在医疗纠纷 中,诉讼时效是从患者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受到伤害之 日起计算一年,比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要短。
法律如此规定是有其自身考虑的。一般患者身体受到伤害后随 着时间的推移,其损害后果将不再明显,这将给取证和索赔带来困 难,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另外,患者身体受到伤害,患者及其 家属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一年内仍没有通过诉讼提出索赔要求 的,可以推定为受害人放弃了对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对此又做了详细规定:人 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 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 确诊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医疗行为对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伤 害明显的,患者及其家属应当从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 提起诉讼;如果是在治疗完成很长一段时间后,患者及其家属才知 道身体受到伤害的,则从知道之日起计算一年,在这个期间内向法 院提起诉讼。不过,患者及其家属还应注意《民法通则》第一百三 十七条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间。”所以,如果患者在身体受到侵害后,一直不知道身体受到了 损害,在最初受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他都可以在知道受到侵害 之日起的一年内起诉。但如果在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内,他都没 有发现受到侵害进而没有起诉的,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其权 益。
法院的医疗纠纷诉讼一般要多久
医疗纠纷诉讼一般要六个月审结。如果案件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报请本院院长,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医疗纠纷诉讼如果属于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医疗纠纷民事上诉如何处理
一、 医疗纠纷 引发的民事 诉讼 的案由 医患纠纷一旦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均为民事诉讼,有争讼的一方向法院提出告诉和主张,由法庭通过审理来解决双方争诉的活动,这种诉讼主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它有三个案由: (一)有 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 (二) 医疗事故 损害纠纷; (三) 医疗服务合同 纠纷。 二、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上诉的注意事项 (一)上诉的注意事项 1、原告与被告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超过时间不上诉的, 一审 判决即发生效力。 上诉期限 从收到一审判决的第二日起计算,对判决不服的期限是15天,对裁定不服的期限是10天,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 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期,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不可抗力除外。 2、不能采用口头形式上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3、上诉状要写明请求上诉的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有误、 证据 是否有误、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及对判决的意见。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1、 二审 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是上诉请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一般不审查。 2、二审仍可以进行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3、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 开庭审理 为原则,以径行判决、裁定为例外。径行判定,是指二审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一般有四种情况: (1)一审就不受理,驳回起诉和 管辖权异议 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楚,而且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上诉案件判决的一般规律 1、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对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法律是指实体法即民法等) 3、对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重审还是一审,一审判决后仍可以上诉。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般有,审判本案审判员、书记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 传唤 而缺席判决;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四)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要注意时效。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申请再审不影响一、二审判决的执行。 (五)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 请求司法保护权,这是当事人的一项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是其他一切诉讼权利的核心和前提,包括起诉和反诉,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反诉,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2)委托 代理 人的权利,是保障当事人行使其权利。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权利可以请求别人给予法律帮助,因此一个当事人可请2名委托代理人; (3)申请回避权,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更换承办本案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权利; (4)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以此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陈述的事实,维护自己的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既是权利也是责任; (5)进行辩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对案件事实争议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请求调解权,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对纠纷进行调解,并以调解的方式结束诉讼; (7)自行和解权,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8)提起上诉的权利; (9)申请执行权,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拒不履行时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利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 (10)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还有权申请 财产保全 、 证据保全 。 2、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实体权利的诉讼手段,当事人必须按照 民事诉讼法 的要求和规范正当行使,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妨碍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利,如不得利用提供证据的权利而提供伪证,不得利用辩论权侮辱、谩骂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2)遵守诉讼秩序的义务,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尊重法院的审判权以及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使诉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顺利进行;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书 、裁定书和调解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生效后,负有义务一方必须履行,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可根据享有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职权依法 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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