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鉴定费承担的规定是什么(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2023鉴定费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鉴定费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1、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收费,应该是谁申请谁就来承担。
2、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4、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5、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6、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7、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8、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相关的医疗事故的发生,此时我们应当注意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和处理过程以及在医疗事故当中的民事赔偿等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生活常识网咨询专业律师。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伤残等级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不一样,对应做出的鉴定承担也就不同。伤残鉴定等级一共分为了十个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意味着赔偿标准也不同,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2023年轻伤二级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轻伤二级的标准是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种的因素作用于人体所导致尚未构成重伤,但是又不属于轻微的伤害的损伤,具体的标准是包括有头皮撕裂,伤面积达到20平方厘米。儿童的面积达到10平方厘米即可。
一、轻伤二级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轻伤二级的标准是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节录)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二、谁承担司法鉴定的费用?
??????根据鉴定费用之证据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可知,鉴定费用的收取和负担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一方面,鉴定人对法院负有公法协力义务,具体表现为鉴定人负有向受诉法院陈述鉴定意见的义务与出庭说明鉴定意见的义务,与此相应,鉴定人则有权请求受诉法院给付鉴定费与鉴定人出庭费这两种费用。另一方面,基于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法上之费用负担义务,两种费用均应由当事人预交和负担。具体而言,鉴定费用的支付路径是:由当事人预交给法院,待鉴定活动结束后由法院支付给鉴定人。
??????在我们国家一旦遭受到他人的侵害之后,身体确实存在着伤害,那么就应当及时的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只有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够确定最终的赔偿的费用,只要达到轻伤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3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下面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于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和计算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最后对于工伤赔偿标准定义,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不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商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2023
工伤伤残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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