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贷款没还完怎么分割(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处理)

生活小常识 2023-06-07 17:19:12   点击量 : 12942  

作者 : 爱生活爱宝贝

离婚时房屋贷款没还完怎么分割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离婚继续还。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由房子的购买人承担。

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如果贷款没有还清,要把贷款还清之后,房子才能够进行分配,如果房产婚前是由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两人共同支付贷款的,那么离婚时根据双方协商的意见来执行,如果协商不妥,那么法院会将房子判给一方,另外一方将获得偿还部分的一半补偿。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以后也要根据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来执行,协商不和的前提下也会将产权分给另外一方,另一方则获得房产一半价值的补偿。正常情况下,离婚以后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债务也会平均分配。
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总体来说,在离婚的时候存在有房贷的话,需要把房贷还清之后再进行分配房产,可以协商过户给夫妻任何一方,获得产权证的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补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不合,那么可以经过法院来判决。另外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前一方首付购买的,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同样离婚的时候,也是将房产过户给一方,另外一方获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补偿。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且取得个人的房产证,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将不参与分配,只要是婚后购买的就需要平均分配。
离婚房贷断供怎么办?
一般离婚时房贷是不能断供的,可以申请暂停偿还房贷,因为离婚导致不能按照原来的计划继续偿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等到离婚财产分割完之后,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人需要继续按时偿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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