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当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写再审申请书的技巧
写再审申请书的技巧如下: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
一、关于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
(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列为“再审申请人”。被申请方列为“被申请人”,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诉讼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再审申请人。
(二)“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三)当事人名称变化的,在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原名称。
(四)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自然人职业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应注明其国籍及所处地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五)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住址写为“住(具体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写为“住所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
当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辖区的,写为“××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具体地址)”;当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辖县、市辖县级市的,写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具体地址)”,不写所在地级市(地区)。如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住址相同,应当分别写明,不能用“住址同上”代替。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写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该公司(或厂、村委会等)董事长(或厂长、主任等职务)”。
(七)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为“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应当分别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与律师共同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实习律师写为“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写为“委托代理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受所在单位委托代为诉讼的,写为“委托代理人:×××,该公司(或厂、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可写明职务)”。
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写为“委托代理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还应当在住址之后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八)诉讼地位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之间用冒号隔开。
(九)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明确表示参加诉讼的,列其继承人为当事人,但应在其后加括号注明其与原当事人的'关系。
二、诉讼请求部分
(一)本部分首句表述为“依法撤销×××人民的(20××)×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改判×××;
(三)原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关于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部分
(一)对于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应当进行总体概括,做到简洁、准确、全面、有逻辑地阐述,并举以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予以辅证。
(二)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有多个,且分为多级层次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按照“(一)”、“1.”和“(1)”写明,应注意“(一)”和“(1)”之后不加顿号,结构层次序数中的阿拉伯数字右下用圆点,不用逗号或顿号;只有一级层次的,结构层次序数写为“(一)”、“(二)”、“(三)”;有两级层次的,写为“(一)”、“1.”;有三级层次的,写为“(一)”、“1.”、“(1)”。
(三)在表述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时应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的规定申请再审”。条、项的序号应用汉字注明,项的序号不加括号。
四、尾部部分
(一)致送。正文的最后一行后回车另起一行,向右缩进两个汉字的距离,写“此致”,回车另起一行,顶格写“最高人民。”
(二)再审申请人信息。距致送的一行文字三个空行后另起一行,写明再审申请人全称“再审申请人:×××”,最后一个字距页面右边界两个文字的距离。再审申请人为单位的,须加斧章并保证印模清晰可辨;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名并按手印。
(三)申请再审时间信息。在落款后另起一行,均用中文大写写明申请再审的时间,如“二0一四年十月十日”,位于“再审申请人:×××”中间的位置,与前一行的段间距为一行。
五、几点技术性要求
(一)为避免引起歧义,申请书中不使用“原审”的表述,应当指出具体审级,如“一审”、“二审判决”。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用全称,其余部分用简称并与原审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简称保持一致,不使用“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等代称。出现次数很少的当事人不必使用简称。
(三)第一次引用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应写明全称并注明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此后使用该简称不加书名号。引用次数很少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不必使用简称。
(四)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应当用汉字注明条文序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引用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条文序号使用汉字的,用汉字注明条文序号,如《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司法解释条文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注明条文序号,如《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
(五)五位及五位以上的阿拉伯数字,数字应当连续写,数字中间不加空格或分节号,如123456元;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如100000元可以写作10万元。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五条 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院再审案件立案程序
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179条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
??????对于法院宣判后给出的判决、裁决,如果当事人表示不服不能接受,还可以提出向法院申诉。法院对申诉立案后会进入复查阶段,如果符合再审条件,案件将进入再审程序。那么,再审立案程序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为您解答。
一、再审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再审立案程序
??????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179条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准备好再审材料后,递交给有再审管辖权法院的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般会给再审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三、再审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6)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7、再审申请人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有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其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法律服务所函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同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函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人员均应写明电话等便于联系的相关信息。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5)再审申请人对生效已超过六个月的裁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提交以上(1)至(5)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以2003版word格式刻录成光盘)。并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是否同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书。
??????9、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依上述各项要求进行补充或改正。此外,再审申请人还需提供被申请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看了这些,相信大家对案件再审立案程序以及注意事项都有所了解了。条文里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期限、人员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我们一定按照流程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繁琐,我们要认真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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