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扶养人

玩机攻略 2023-11-14 13:21:31   点击量 : 12813  

作者 : 生活常识网

谁是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的范围:

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被抚养人是指什么人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法定扶养关系”包括: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生子女指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而不考虑是否婚生和是否超生。养子女指依法建立了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的界定相对比较复杂,一般指现在共同生活的、配偶与前夫生育的子女;
2、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对配偶的抚养关系;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关系;
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关系;
6、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的扶养关系;
7、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被扶养人主要包括哪些?

被扶养人范围包括:未成年的子女;生活困难的夫或者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未成年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

意外事故致伤致残事件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我们也是屡见不鲜,那么,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如何界定被抚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定扶养关系”包括: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

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生子女指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而不考虑是否婚生和是否超生。养子女指依法建立了收养关系的子女。所谓依法,是要求收养手续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规定,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民间收养不属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的界定相对比较复杂,一般指现在共同生活的、配偶与前夫(或前妻)生育的子女?。

2、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具体界定标准同上)。

3、对配偶的抚养关系。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关系。

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关系。

6、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的扶养关系。

7、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关系。

根据现行法律,只有以上七种情况属于法定扶养关系,其他都不是。

二、“无独立经济能力”是指:

1、未成年,即不满十八岁。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具体为男性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经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证实没有劳动能力,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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