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要与企业签订几年劳动合同(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潍坊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要与企业签订几年劳动合同
在潍坊市区人才购房补贴需要与企业签订几年劳动合同
答:与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注册地必须是潍坊市区内才有效)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
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就业或自主创业后在市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保)(以养老或医疗为准)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鸢都系列人才工程;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扩展资料
一、 购房补贴对象及条件:(一)、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补贴对象在驻济企业就职,并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保;
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南购买且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3.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南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上述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人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需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家庭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以后,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
3.所购住房为申请家庭在济南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4.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南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二、购房补贴标准(一) 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1、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100万元;
3、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70万元;
4、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40万元。
以上四类人才的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
(二)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分别为 15万元、10万元。
2022年潍坊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给予创业顶尖人才总额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领军人才总额最高300万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4年。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薪酬总额60%的比例发放。
对全职引进的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1亿元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一、引进层次
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总数不超过10人。
第一层次: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第三层次: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第四次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引进专业
(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
(二)聘用岗位及管理。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三、引进条件
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材料有哪些?
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
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潍坊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2
潍坊市出台《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获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市人才住房保障实行租赁住房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该实施意见将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七类人员,包括A、B、C、D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留学回国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纳入我市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意见》还对七类人才的具体适用条件作了详细规定。
一、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1、购房人到市行政审批服务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
2、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3、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情况进行审核。
4、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
二、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一份);
2、房屋不动产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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