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大庆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市科技创新平台怎么分类?
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平台,是指围绕我市“1357”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发展,提升全市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吸聚人才团队在我市创新创造,依托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组建的研究型平台,包括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备案条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条件:
1.在大庆市内注册登记,具备研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
3.设有中心主任,且中心主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化实践经验。具有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20%。
重点实验室备案条件:
1、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学科专业特色,在本领域中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承担不少于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和知名度较高、有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3、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明显优势。依托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主营业务与实验室申请方向属于同一领域,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
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200万元。
5、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配套经费。
三、备案程序是什么?
市科技局根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每年发布建设备案通知一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高新区、各县区及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辖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统一集中报市科技局。
四、对通过市级备案的创新平台如何运行与管理?
平台依托单位每年一季度应将上年度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依据年度报告,对已备案科技创新平台整体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动态管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支持并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撤销科技创新平台资质。对无故不参加年度报告或提供信息不完整无法开展评估的,按“不合格”处理。
如何更好完善各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支撑服务
1 提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1.1 服务的主体决定了服务的性质
公共服务是指给人民生活和社会运行提供公共便利、创造公共条件为出发点而推出的服务措施,不是以盈利和直接创造新财富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服务。综合国力竞争实际上就是科学技术实力的竞争,是各国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创新已不再仅仅是科研机构和企业自身的事情,而是政府、科研机构及企业共同的事业。因此,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基于科技创新普遍需要的服务就是为社会运行提供公共便利、创造公共条件的过程。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已经全面介入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转化、应用过程,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公益性服务。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型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仍不完善,传统体制下的工业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民营企业虽然具有充沛的创新活力,但其自身产业研发和个人发明创造的模式先天不足,所获的社会资源的支持十分有限。面对占企业总数达99%以上的中小企业,如果政府不能提供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本将增加、创新速度减慢,从而影响国家的竞争能力。
1.2 创新体系的运行需要公共服务
科技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经济部门和有关机构之间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融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创新要素于一体的系统。创新体系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规范的市场环境,需要发达的教育平台、信息平台、文化平台和法律平台,而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是社会的公共事务,需要政府的公共战略投资,通过公共服务实现。科技创新的过程是由知识产生、知识流动、知识应用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连接,也需要公共服务的介入完成。
1.3 实施科技公共服务,是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
一方面,我国的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实施科技公共服务有利于发挥财政科技投入效果。去年,我国的研发投入只占GDP的1.23%,而世界平均比例为1.4%、发达国家为2%~3%,差距甚大。财政投入作为科技投入的重要部分,其投入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完全相符。因此,财政性投入在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和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的同时,应把更多的投入应用于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企业分享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将更有效地发挥财政性投入的作用;而且,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提供的是公共和准公共产品,财政性投入符合国际惯例。
另一方面,我国科技资源浪费严重。引入科技公共服务,可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我国科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学科分割非常严重,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科技投入管理和调控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导致科研课题重复分散和叠加支持,计划雷同,科研设施重复购置严重,造成了科技资源利用率低下。由此可见,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安排,通过建立科技资源的共享平台,向社会提供科技公共服务,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2 科技公共服务的可行性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为了改善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创新资源品质、降低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成本,都纷纷采取措施,强化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如美国政府十分重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国有科学数据完全开放共享国策,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连续支持数据中心群的建设,建立了国家技术信息中心、全国性的技术转让联合体、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并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其信息畅通;英国政府强调要把进一步加强一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英国政府最具优先权的任务;日本也提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改进科研条件的多年计划。如在日本科学技术厅下设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作为日本科技信息的中枢机构,承担大学、国立公立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委托开发、技术斡旋等中介机构的职能,促进研究交流、转化科技成果。发达国家科技公共服务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公共服务逐步建立,科技情报所、科学馆、科技交流中心、专利服务中心、产权交易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陆续成立。在科技信息、科技传播、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科技人员、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提供了服务,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了科技的发展。只是由于我国的科技公共服务缺乏整体设计,投入不足和科技多头管理等原因造成服务功能不全、能力不高、效果不显著。
3 科技公共服务运行系统设置
自主创新体系是一个从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到市场营销多环节构成的技术创新链。科技公共服务必须沿着技术创新链设置,形成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活动。
3.1 技术研发环节的公共服务
3.1.1 人才公共服务
人才特别是高质量的人才是自主创新最根本、最关键的要素。虽然我国的人才总体规模已经超过6 000万,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研究人员密度还很低。2003年,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力为15人年(美国为86人年,日本为132人年,整个欧盟超过100人年)。高层次的人才仅3万人,并且老化和流失现象严重。因此,我国科技人才不足,尤其是领军人才非常短缺。解决人才短缺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办法:一是国家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二是发挥政府吸引人才,提高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的作用。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是政府聚集人才、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措施之一。
人才的公共服务工作重点是:①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掌握人才的结构和分布,对重点、关键人才实行动态监测,建立人才流失的预警机制;②建立人才交流平台,为企业配置人才。通过项目招标、组织科研攻关等以事业吸引人才、发现人才;组织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参与国际间的科技创新活动在实际工作中锻炼人才;开展科技人员后续教育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人才的知识更新,激发人才的创造力;③解决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如为民间创新人才的发明专利及创新性“非共识”技术提供帮助;为创新人才提供科技创业服务;为短期到中国服务的专家学者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3.1.2 技术研发基础条件的公共服务
针对我国科技投入总量不足、投入结构不合理、科技基础条件薄弱的现状,在科技研发环节设置科技公共服务,重点在于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体系,维护平台体系的稳定高效运行,支撑创新主体的科技研发活动。
(1)科技文献服务平台。通过平台覆盖区域内的组织协调,汇集整个区域的图书馆、科技情报所、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机构的图书资料、科技论文、科技会议资料、专利资料、技术标准资料组成科技文献共享资源库。配套科技综合情报咨询和信息分析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同时,服务机构对海量信息进行专业、规范化加工整理,建立专题信息数据库,为公众提供使用价值更高的信息。
(2)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根据平台覆盖区的产业情况建立特色数据库,并实现国内外各专业数据库的目录导航,建立重点专业在线分析系统,为区域内用户提供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服务。
(3)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和科技资源保障平台。公共服务机构通过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协作管理办法,建立管理运行网站,对分布在平台覆盖区域内各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大型仪器进行整合集成和有效配置,实现资源的协作共享,充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节约用户的使用成本,使仪器设备提供方得到合理的使用收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研发和实验协作平台。组织平台覆盖区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形成研发和实验协作平台,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展合作研究和委托研究,推动建立与产业间的技术联盟。提升区域的学术水平和学科地位。
(5)创新技术产品开发平台。整合区域内研发中心组成新产品研发系统,促进研发中心间的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合作,为产品技术集成创新思想的形成和研发创造良好的条件。
(6)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覆盖区内行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联结研发和试验协作平台为各行业提供行业公共服务。
(7)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围绕平台覆盖区内重地产业发展布局专业技术平台,形成系统和完善的专业技术服务链。
(8)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推进具有一定资质的分析测试中心和行业机构提供系统可靠的检测服务,根据委托认证后,出具有行政效力的检测报告;根据委托,提交专业性的分析测试报告;为用户提供检测需求咨询,促进检测机构之间的技术和服务交流。
(9)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联合国内外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从研发选题到产品销售各环节知识产权服务。公共服务机构重点开展普及专利知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性指导,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应急公共服务。
(10)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建立以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产权交易、证券等机构为依托的投融资平台,形成以社会资金为主的,政府资金为辅的资金来源结构,为科技创新提供高效资金链。
(11)科技成果转移平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海内外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中心、企业和投资机构形成技术转移网络;联合从事国际技术转移的知名机构、全国技术市场、技术成果评价、交易、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机构组成完善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体系,使平台成为技术与产业的桥梁。
(12)科技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政策、管理、金融、人力资源、开办场地已及专业化支撑在内的综合性企业孵化基地。
(13)科技交流合作服务平台。建立专门的针对性强的培训体系,进行相关的重点集群产业的知识传授,以及为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开设的专门培训。建立国家之间、地区之间、跨行业、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交流合作网络,利用全球的科技资源为区域的科技创新服务,组织专家委员会,建立科技专家咨询服务系统。
(14)科技管理决策信息支持平台。建立包含国家和地方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学仪器与科协设施的各类资源在内的管理决策信息支持系统。面向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个人等不同户的信息发布。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决策管理,减少科技资源的重复投资。同时,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理论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创新环境状况专题调研,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技政策和企业的战略决策、技术决策、商业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3.2 产品制造环节的科技公共服务
在产品制造环节除了提供研发和实验协作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方面和解保障必要的生产条件外,科技公共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完善产业链的布局和推进新的产业集群形成,通过科技招商引进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企业,构成完整的产业生态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3 市场营销环节的科技公共服务
此环节需要提供的科技公共服务是:①为企业拓展技术合作渠道,以技术合作带动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和出口;②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构筑知识产权防线,保护本国市场,帮助企业实施专利先行战略占领海外市场;③扶持企业制定和推行技术标准,促进优势产业在条件合适的国家和地区形成以中国为上游的技术链条,扩大海外市场;④建立海外孵化器和研发中心,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
4 实施科技公共服务必须注意的问题
(1)充分认识到科技公共服务对科技创新的意义。科技公共服务是科技创新的必要支撑,是运用有限科技资源,提高全部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其全面性和系统性是市场化服务所不能做到的。
(2)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立法保证服务机构的存在和规范服务,使科技公共服务得以实施。
(3)明确公益服务的边界。科技公共服务的一些公共产品是可以获取一定收益的,如基础科学研究、科技情报资料的提供、科技合作渠道的提供等。但是,如果推向市场,以赢利为目的,其公益目标将被放弃,影响政府的职能和国家目标的实现。一些在非市场经济时期一直由公共服务部门承担的非公益性的服务,应尽快以资产评估、技术咨询、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等方式推向市场,集中资源搞好公共服务。
(4)政府统筹规划,确保财政投入。科技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统筹规划,统一设计,打破条块分割,进行资源整合,杜绝重复建设。建立了新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后,还须要确保财政投入,使服务系统能够高效运作。
(5)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科技公共服务是为科技创新主体创造公共条件的提供的而不是以赢利和直接创造新财富为主要目的服务。其效果不能实时、全面、直观地显现,也不能用赢利指标来衡量。只有通过创新主体综合创新能力提高间接反映。因此,必须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反映科技公共服务的运行效率。并制定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运行质量。
(6)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支真正能为科技创新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队伍,要求其必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结构、开阔的国际视野,有微观宏观兼备的管理协调能力;各个服务领域配备战略家、政策专家、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评估专家、咨询师、经济学家等专业人才。由于科技公共服务未受到重视,一些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随时存在市场化的可能,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科技公共服务专才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科技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的创新。因此,必须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
如何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为深入实施人才高地策略,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实现区域发展模式由要素驱动向人才驱动、科技驱动、创新驱动的转变,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建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优势,促进区域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突破、科学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把自主创新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力,立足“一区五城”产业发展格局,立足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立足重大应用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为重点,充分发挥新城产业发展载体、平台和项目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作用,推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的“四位一体”,为打造“四个适宜”的现代滨江生态新城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十百千”计划(3—5年内,培育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0个,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建设科技创新创业载体1000万平方米)和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计划(3—5年内,引进10名海内外领军人才、1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0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迅速集聚一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善于整合运作国内外资源的高素质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成以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南京新城科技园为主体的科技城,形成高新技术、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地,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的根本转变,区域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南京乃至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创新资源集聚地和创新成果辐射中心。
三、实现路径
以“打造功能园区、培育产业集群、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环境、集聚领军人才”为基本路径,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实现科技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优势转化,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大驱动。
打造功能园区。全区域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打造科技城、金融城、会展城、文体城、商贸城,实施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南京新城科技园、街道特色产业园的梯度建设,分别集聚高端资本和产业形态、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结合功能园区建设,引进和培养各类各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为产业培育夯实基础。
培育产业集群。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制定并实施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高技术服务企业集聚;聚焦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加快构筑若干高端产业集群。以新的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吸引高端人才,形成产业促人才成长,人才促产业壮大的良性互动机制。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政策体系和配套措施,创新人才和科技企业引进、培育机制,以新城科技园为主要创新创业基地,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机制、科技企业成长机制、领军人才集聚和培养机制。
优化服务环境。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服务和人才服务两个平台,为科技企业和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积极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化投融资平台,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聚集领军人才。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形成一支有竞争力的领军型企业家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重点吸引在产业核心领域有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为打造创新型城区提供有力支持。
四、主要措施
1、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打造科技功能园区。围绕“一区五城”的产业布局,立足区域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合理确定开发建设的时序和方针,整合各类要素资源,集中投入,实施梯度建设,着力打造适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加快建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功能园区,以良好的产业平台加速形成产业集群,快速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致力将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打造成国际一流的顶级研发中心、顶级投资人聚集中心、顶级人才聚集中心,吸引国际国内的顶尖人才。新城科技园实施“533”工程,建设500万平方米科技创新产业载体,引进或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300家,引进或培育在重点产业核心科研领域有突出创新能力和重大业绩贡献度的领军型人才30名。有条件的街道要成立特色产业园,形成多元化、个性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力争3—5年内,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5个以上,引进和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科技企业3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2、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立足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综合运用招商引才、园区引才、企业引才、以才引才等多种方法,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推介会,积极组团参与境内外各类引才活动;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的重要引才作用,以重点项目带动人才引进;鼓励领军人才通过师承关系、同窗关系、同事关系、合作关系等引进人才,组建团队,做大做强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投入,鼓励企业建设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打造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参与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动科研人才向创新主体流动。
3、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增加专项资金投入。区财政设立亿元规模的人才和科技专项资金,其中: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适当资助企业人才引进项目,鼓励企业引进领军人才,并通过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资金担保、贡献奖励等方式直接资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主要用于设立科技引导资金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设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提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的能力,创新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效益。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经常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增强对科技企业的扶持,优化资本环境。加强人才、科技、金融政策的研究和灵活运用,发挥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作用,选择、推荐一批成长性好的科技企业,争取风投和创新资金的资助;与投资银行、证券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帮助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实施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训计划,培育和扶植一批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实现创新型产业与资本市场的高效融合。
4、有效整合资源要素,带动高层次人才集聚。整合南京国际企业孵化器、金陵留学生创业园、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立高层次研发中心,创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库,完善人才市场、高层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吸纳科研人员创业。帮助创新创业人才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全面提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大力宣传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提升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支持。优化培育机制和流程,适时成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管理(服务)公司,集成各类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工作流程,满足企业对信息、人才、资本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完善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构建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通道,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示范作用明显的一流科技企业。
5、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数字建邺”工程和政务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透明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完善和发展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以新城人才市场为依托,全方位提供人才招聘、求职推荐、人事代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专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辅导。完善和落实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创新创业、子女入学等各项扶持政策,打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分类建立高层次人才协会,定期举报高层次人才沙龙和论坛,深入开展以“职能部门联系重点企业、领导干部联系高层人才”为重点的“双联系”活动,倾听呼声,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加快引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和参与境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为入驻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在重点科技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审批、规划、建设等环节上提前介入,落实“一对一”项目帮办制,提升行政效能,降低政务、商务运行成本,致力将河西新城打造成为人才和企业服务示范区,为高新技术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一流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和人文环境。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筹协调和全面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和科技创新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工作。全区各部门、街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解读《关于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
近日,为充分发挥财政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创新,河北省 科技 厅印发了《关于推动金融服务 科技 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着重通过强化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加大 科技 金融政策宣传和落地实施,优化金融支持创新服务体系,谋划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吸引各类 社会 资本服务 科技 创新,形成 科技 、产业、金融互动新格局。
科技 金融是 科技 与金融结合的产物,为创新驱动实践发展和相关理论提供了有力支撑。《工作方案》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 科技 创新,促进 科技 、产业、金融融合发展,通过完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 科技 金融产品和工具,持续改善 科技 金融服务环境。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强省,是《河北省 科技 创新“十四五”规划》的 重要内容,“创新驱动, 科技 强省”是明确的目标,而 科技 与金融的结合,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因应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强省 的一个崭新命题。
近年来,河北省的 科技 金融在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和对创新的重视下快速发展,其作为金融体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领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创新型省份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我省积极完善 科技 企业融资环境,深化 科技 金融融合,加强金融、企业对接,深入推进 科技 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全省 科技 企业融资环境明显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额明显增加。
尽管 科技 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较以往有了改善,但仍存在融资困难。首先, 科技 企业尤其是初创期, 科技 企业和 科技 创业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经营体制不健全、盈利能力波动较大,面临着产品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和新产品接受程度低的市场风险;同时又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硬资产作抵押,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难以满足 科技 企业的信贷需求。其次,由于 科技 小企业融资量小面广,特别是贷款利率定价无法完全覆盖风险损失,导致银行缺乏为 科技 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第三,由于银行的差异化程度不高,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机构数量有限,导致对 科技 小企业融资服务供应不足。第四,缺少针对 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银行过分强调企业抵押资产和担保。第五,对 科技 企业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都倾向于投资上市前项目。由于我国目前并购市场并不发达,多层次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往往限于企业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股权。一般来说, 科技 企业从研发到上市基本都在8年以上,而目前多数VC、PE基金年限大多在6年左右。因此,VC、PE都倾向于投资上市前项目,而相对不太愿意投资早中期项目。
针对上述 科技 企业经营体制不健全、缺乏抵押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企业动力不足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河北省 科技 厅出台了《工作方案》,旨在着重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完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 科技 金融产品和工具,持续改善 科技 金融服务环境。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激励,支持企业 科技 创新。
河北省 科技 厅把2022年确定为“河北 科技 政策落实年”,充分发挥 科技 金融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落地,通过企业创新积分、贷款风险补偿、股权投资奖励等措施,打好“增信、分险、奖励”政策组合拳,支持企业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1.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 科技 企业支持力度,对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经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投保企业补贴。
2.实施定向贷款贴息。对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且估值5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其新增中长期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30%给予一年期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鼓励 科技 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 型中小企业或脱贫县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
4.加大股权投资基金奖励。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省内企业,对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5.推动 科技 保险补偿。支持保险机构为 科技 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开展 科技 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 科技 保险服务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在我省广泛投放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科技 保险险种,丰富 科技 保险产品种类。优化我省 科技 企业保险服务相关政策,分险种提出补偿措施。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河北主导产业为重点支持方向,构建从天使基金支持项目落地、银行信贷支持 科技 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支持高速成长到资本市场助力壮大腾飞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到2023年,河北省新增 科技 引导基金子基金3-6支,全省 科技 企业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投融资超过10万次。
1. 探索 建立早期研发项目概念验证种子基金。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探索 设立河北省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筛选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性、颠覆性、高商业价值潜力的早期原发创意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填补早期研发资金缺口,打开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关键通道。
对概念验证种子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成熟后,定向推送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将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形成科研项目全链条闭环支持。
2.引导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鼓励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与多方共建天使投资子基金,对投资我省天使期、早中期 科技 型企业的收益部分,向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 社会 出资人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天使期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40%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早中期 科技 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30%进行让利。
对天使投资子基金投资成长性好的 科技 企业,分行业、分领域推送 科技 投资基金,将天使投资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形成 科技 引导基金全程跟踪支持。
3.合作共建 科技 投资子基金。发挥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围绕我省12个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共建子基金,以地方特色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广泛吸收上市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头部投资机构的 社会 资本,形成资金合力。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发现一批、投资一批、落户一批 科技 属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的企业中,筛选组织架构清晰、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科创属性的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专项辅导,组织专家、证券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精准对接,争取资本市场助力。
4. 探索 “投贷联动”机制。与银行金融机构洽谈合作共建子基金事宜,并由银行金融机构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子基金管理机构,发挥银行内部风险防控、信用体系一致的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探索 先投后贷联动机制,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认定的 科技 企业纳入所在行优质客户名单,获得银行一定授信额度,快速获得无抵押贷款。
5.创新 科技 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 科技 企业特点,运用增信工具,创新 科技 贷、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信用类金融产品,支持企业 科技 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等开展合作,形成产业链优化提升联动机制,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提升供应链融资效能。
6.利用评估评价推动落实“企业创新积分制”。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对企业的科研项目产业化交付物和关键技术成熟程度进行定量评价,准确表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和市场价值等,将项目评估评价情况推送银行、金融机构,优化“企业创新积分制”指标体系,开发“ 科技 企业创新积分贷”专属产品,精准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业,形成支持积分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
(三)开展专题活动,营造 科技 金融融合良好氛围。
打造 科技 金融系列品牌活动,推动河北省 科技 企业与省内外金融机构对接,与各有关商业银行开展 科技 金融深度合作,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实施优惠利率、配置信贷规模等,解决 科技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到2023年,向银行、金融机构、创投引导基金推送评估评价的优质 科技 项目和成果1000项以上,全省新增 科技 企业贷款累计超过2000亿元。全省 科技 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氛围日益浓厚。
1.举办“政银联动助力 科技 园区”专题活动。深化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充分发挥地方 科技 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分支行各自在 科技 创新、金融服务方面优势,联动组成工作小组,为32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和京南 科技 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省 科技 厅与省建行联合启动专题活动,各地 科技 管理部门与建行分支行结对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 科技 企业优先受理、优先放行、应批尽批。 科技 园区内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定制“债权+股权”的一体化融资方案,对于紧急需求随时开展上门服务,开绿灯、保时效。对2022年在建省重点项目、 科技 企业执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优先配置信贷规模。对受疫情影响的 科技 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政银联动专题活动,省建行安排400亿元信贷规模赋能 科技 园区创新发展。
2.实施 科技 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加强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动,与省工行联合开展我省 科技 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遴选推荐10家 科技 领军企业、100项重大 科技 成果、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 科技 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一是遴选重点支持对象纳入工商银行新动能客户名单。利用火炬中心、工商银行合作建立的“企业创新积分制”等工具和专属信贷产品,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定制化融资产品和各类增值服务,精准支持 科技 企业融资。二是建立重大 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机制。省 科技 厅向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推荐重大 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工商银行重大 科技 创新项目专项金融服务。三是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完善 科技 政策办理、 科技 企业辅导、资源整合对接等服务。四是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作为 科技 部火炬中心 科技 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试点地区,加快培育创建 科技 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加强资源配置,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落地实施。
3.推进“一体两翼”提升行动。推进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的合作。落实 科技 部火炬中心、中国银行 科技 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与省中行合作打造“四重四新”合作框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评价体系、创新特色产品、创新数字平台,以企业金融需求为导向, 探索 政银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一是助力 科技 企业“出海”。征集有“出海”需求的 科技 企业向省中行推送,发挥中国银行全球化优势,为企业提供海外项目融资、跨境结算、跨境 科技 项目等全方位金融支持。二是支持 科技 企业精准融资。利用中国银行“中银创新积分贷”,筛选推荐我省创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业,积极争取积分制 科技 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三是支持 科技 创新创业。优选推荐国家级 科技 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精准发现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 科技 初创企业,为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个人金融等综合服务。
4.打造“冀创会”系列活动品牌。将河北 科技 创新与投资大会(简称“冀创会”)打造成我省展示 科技 力量、推动 科技 与资本融合发展的舞台和窗口,深入开展 科技 企业与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深度对接,推动域外创新团队和科创企业落地河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 科技 金融服务品牌。一是举办投融资洽谈会、高新区 科技 招商对接等活动,邀请国内知名创投基金代表参会,遴选优质企业进行融资路演。二是举办第二届河北 科技 创新与投资大会暨第六届京津冀创业投资高峰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全国知名创投机构和 科技 领军企业共同参与。三是持续举行“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重点推介及优秀国际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创新需求揭榜挂帅”等活动。
(四)多部门协同,完善 科技 金融联动机制。
强化省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能,促进“ 科技 ”+“金融”双轮驱动,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各项 科技 政策、金融产品快速落地见效。省 科技 厅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全力构建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与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广泛合作,共建 科技 信息共享、 科技 金融培训、科创上市辅导、 科技 资源对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到2023年,覆盖 科技 创新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合力推动 科技 企业上市培育。筛选优质科创企业,建立 科技 企业上市培育库,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作用,开展上市培训和路演,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企业财税体系、制定上市培育方案等。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权威专家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进行对接帮扶,建立审前咨询机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共享我省 科技 企业、重点研发平台、 科技 计划项目等信息,对银行、金融机构开放 科技 企业数据端口,推动商业银行加快信贷融资模式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支持各银行深入分析 科技 企业,对未开户或开户未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大幅度提高 科技 企业首贷率、获贷率、信用贷款率,降低贷款利率,合理控制不良贷款率。
3.建立“ 科技 金融特派员”制度。立足 科技 企业融资需求,协同高校院所、银行等服务机构,遴选 科技 金融服务人员,培养建立懂 科技 、悉金融、熟政策的专业化、高素质 科技 金融特派员队伍,形成 科技 金融联动服务。 科技 金融特派员深入一线及时跟踪了解 科技 企业需求,开展 科技 金融政策宣讲、业务辅导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4.联合开展 科技 企业金融培训。省 科技 厅、省金融局在 科技 创新、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 型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保障等方面,摸排有关项目和企业具体融资需求,持续开展 科技 企业金融培训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
三、《工作方案》出台意义
深化 科技 金融双向融合发展,是我省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工作计划》明确了通过省、市、县三级多部门协调联动,促进“ 科技 ”+“金融”双轮驱动,推进各项 科技 政策、金融产品快速落地见效。《工作计划》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科技 成果转化、 科技 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创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系列宣介活动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科技 创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全省 科技 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氛围日益浓厚,覆盖 科技 创新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对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于河北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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