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服刑3年,再审改判无罪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服刑3年,再审改判无罪
@华商报 消息,无罪!坚持申诉5年多后,曾因强奸罪获刑3年的河北滦南小伙小邸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公正判决——2023年10月10日,唐山市中院再审改判他无罪。
曾因强奸罪获刑3年的小邸被改判无罪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
7天后小伙涉嫌强奸被刑拘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2008年退役后,考入河南一家单位。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小邱与婚介所老板和相亲女子的聊天记录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
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服刑3年后坚持申诉
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审此案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
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
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再审一年多后
唐山中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
小邸介绍,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唐山中院的传票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
10月10日一大早,小邸和家人早早就来到了唐山中院。“但愿是好消息,我们共同期待。”
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接近11点结束。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小邸说,案发后,他因此丢了工作。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参加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2022年,小邸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受疫情影响,生意并不是很好。疫情结束后,生意才逐渐好转。
小邸说,申诉这些年来,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他曾在朋友圈写到:越是痛苦的时候,越要懂得自己拯救自己。困难靠自己解决,才能成长;钱靠自己挣,才有面对生活的底气……你有多努力,人生就有多精彩……
小邸和家人说,下一步,他们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开启新的人生。
河北男子相亲当天与女方发生关系被判强奸,为何大家说婚介所有敲诈嫌疑?
河北一男子相亲当天与女方发生关系,之后被判强奸。这件事中婚介所先是安排女方与该男子见面,事情发生后婚介所老板又带女子上门?讨说法?,遭到拒绝之后才选择报警,这一切做法都值得怀疑,因此大家会觉得婚介所有敲诈的嫌疑。
婚介所提供服务,帮助未婚男女找到心仪的另一半。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可有很多这样的?月老?却变了味道,似乎不再是?牵红线?了,而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银子,当然了,经济时代嘛,没有免费的午餐,赚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问题是,有些婚介所的做法是值得让人怀疑的,比如说这件事。
我们先来还原一下事件的本身:家住唐山的小邱,为了找到另一半,甘愿交了会员费用到婚介所寻求帮助,你还别说,婚介所的办事效率还挺高,很快为他找到了合适人选。两人经过一番交流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乎再见面的当天,小邱先是请了该女子吃完饭,然后借酒助兴,两人很快在车里发生了关系。这就是效率,新时代的速度。
之后女方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对小邱也是感觉良好。而小邱反而有些过意不去,主动给女子转了500元的红包当作见面礼,同时女方也表示可以继续交往下去。于是乎小邱乐得?屁颠屁颠?地回家了。可是小邱的美梦还没醒,就被人找上门来了,而找他的人正是该女子和婚介所老板。
虽然小邱一直在强调两人是自愿的,但婚介所老板依旧是不依不饶(不知是不是巧合,该女子与婚介所老板都姓王),婚介所王老板提出了两万元的精神安慰费,否则就报案。小邱只好先交了四千元的保证款,可是到了第二天,王老板也许是发现小邱有点害怕了,又把金额提高到了五万。小邱无力交付,几天之后,自己果真被 抓了 进去。原因是相亲当天涉 嫌 强 奸。事发之后,小邱和家人都觉得很冤,而且事情也存在着多处蹊跷之处。
首先是女子与小邱相亲当天就以身相许了,尽管说如今时代很开放了,但这是不是有些?开放过头?了呢?给人一种诱饵的感觉。
其次,女方同样是在婚介所登记的会员,按照常理来说,她与婚介所之间除了合同之外,再没有任何关系了。女方怎么会把自己与人春宵一刻的事告诉婚介所的一个男老板呢,这同样有些说不过去。
最值得大家怀疑的就是,居然婚介所老板一起与女方到小邱那里讨说法,即便女方后悔了,即便女方想讨说法,与你婚介所老板何干?他去帮着讨价还价,他又算哪棵葱?
所以说,这个事件当中,值得人怀疑的地方太多,因此有人说婚介所有敲诈的嫌疑。不管怎样吧,这件事已经?透亮?了,相信小邱也会得到个合理的结果了。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一切还是本本分分、脚踏实地为好。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宁不减刑也不认罪,为何都说小伙有点冤?
这件事在我看来也是挺冤枉的,男子与女子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报警也是在两天后,期间还不断向男子讨要钱财,而婚介所的老板跟女子又有让人觉得暧昧不清的关系。不过最终法院还是判处了该男子强奸罪,应该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男子的确是强迫了女子吧,毕竟法院还是讲究证据的。反正就我个人看来,这个案件中有挺多让我感到很疑惑的点。
01、发生关系的现场并没有挣扎等现象女子小王与男子小邸是通过婚介所相亲认识的,当天晚上小邸小王还有婚介所老板一起去吃饭,吃完饭之后小邸与小王就自行开车离开,去到附近的河边再彼此互相了解。在聊天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气氛到了便在车上发生了关系,在发生关系前男子还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女子在之后的说辞中说是被强迫的,可经过警方调查车上并没有打斗现象,女子也没有被男子暴力强迫的痕迹,还有就是男子在接电话的时候可以有逃脱的机会,女子却没有。这让人不得不多疑,被强迫的话不是各种奋力反抗吗?怎么还会那么乖的留下来呢...
02、发生关系后,女子托婚介老板互相协商赔偿事宜小邸与小王发生关系后就各自回了家,小邸还为了感谢婚介所老板介绍对象转了500块钱以表谢意。可小王在发生关系后而是回到了婚介所老板那,还将发生关系一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告诉她要索要赔偿三万块。这让人觉得很奇怪啊,如果是被强迫的话不应该是回到家告诉家人才是最稳妥的吗?怎么还回到婚介所了呢?而且被强迫的话应该是报警处理,为什么他们第一想到的是赔偿呢?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可能是婚介所与女子的计谋,想借着这个事情来敲诈小邸。
03、女子曾收过婚介所老板?52?元红包小邸在与小王的了解过程中还看到过婚介所的老板有发过52块钱的红包给小王,这笔钱金额不大,但却是有意义的。婚介所老板为什么发红包给小王?为什么还发52这种有代表意义的红包呢?是不是能够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呢?而且小王与婚介所老板联系很频繁,关系由此可见并不一般。
就这三点我都觉得小邸是被婚介所老板还有小王坑骗了,他们故意使用这种手段去敲诈前来相亲的对象,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以?强奸?去吓唬男子。倘若真的是被强奸,那应该是选择报警才对,为何在这期间频繁地索要钱财呢?真的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还是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尽快有一个结果,不然真的是很都被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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