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230多位农民工被拖欠400万元工资两年未解决
福州高新区230多位农民工被拖欠400万元工资两年未解决
日前,福建友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丰公司”)及福建江宏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宏山公司”)负责人向人民网记者反映,福州高新区的“智能光影创新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光影基地”)停工2年,拖欠5100万元工程款未付清,其中包含230多位农民工工资共计400万元。
为求证事实,人民网记者前往福州高新区了解情况。
230多位农民工400万元工资被拖欠2年
沿着高新大道向南,行驶过创新园3期,道路右侧两栋停工的钢筋水泥建筑颇为惹眼,这里便是光影基地项目所在地。
光影基地项目建设工地。人民网记者 张子剑摄
友丰、江宏山两家公司负责人称,2018年,深圳众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赢公司”)通过招商引资落地福州高新区,并成立福建众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众赢公司”)投资建设光影基地项目。该项目一度被列为福州市重点项目,于2020年5月初动工,计划建设4栋建筑,友丰公司是承建方,江宏山公司负责工程劳务派遣。
“左侧是5号楼,共4层,目前已封顶;右侧是1号楼,建造至2层就停工了,再往后就是2、3号楼,都只建造完地下室。”站在已建设地面部分的两栋建筑前,江宏山公司负责人介绍道。
光影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投资方与承建方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合同,工程总造价为1.8亿元,工期650天。“当年5月初进场施工,次年4月7日,地下室部分全部完成。”友丰公司负责人说,按照约定,承建方垫资建设直到4栋建筑的地下室完成,之后建设地面部分时,投资方开始按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
“众赢公司一直声称‘没钱,正在融资’。”友丰公司负责人说,直到2021年7月,“我们再无力垫资建设,只得选择停工。”
该区管委会某部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只要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就可以作为市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而光影基地项目备案时计划总投资是12亿元。在项目停工后,政府就已将其移出市重点项目名单。
江宏山公司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人民网记者 张子剑摄
市重点项目停工引起了福州高新区的高度重视。两家公司负责人说,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多次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2021年4月至今,福建众赢公司仅陆续支付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1000万元,还有230多位农民工的400万元工资款未结清。
董事长身负终本执行案的众赢公司是如何落地的
项目停工后,两家公司发现众赢公司及光影基地项目存在一些可疑之处。
“众赢公司落地高新区时的董事长张某佳早在2016年就身负终本执行案件。”江宏山公司负责人说,“2018年至2019年间,沙县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对其颁布了限制消费令。”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众赢公司于2016年6月7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一般经营项目为投影设备、移动无线数据终端的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等。该公司年报显示,社保缴纳人数2016年时为15人,2018年时最多为62人,2019年下降至17人,2020年起为0人。
由此,两家公司负责人产生质疑:董事长身负终本执行案件,又屡被“限高”,众赢公司是如何通过招商引资审查的?
放置在光影基地项目内的众赢公司设备。人民网记者 张子剑摄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深圳众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变更记录”显示,张某梅2017年11月时出资比例为75%,2020年11月时为65%,2021年4月时其为“负责人”,同时退出65%股份。
这位工作人员称,张某梅是众赢公司负责人而非张某佳,并且招商引资审查只针对法人,不针对其他人员。
虽然深圳众赢公司及福建众赢公司当前的股东信息中,并没有张某佳,但人民网记者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发现2018年发布的一篇题为《深圳智能影像界“黑马”正式落户高新区!》的报道,文内显示,张某佳为众赢时代董事长。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2020年7月,深圳众赢公司董事长由张某佳变更为张某梅。
董事长身负终本执行案件,并被“限高”的企业能否作为重点项目引进?审查引进项目时是否需要查清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企业管理层相关情况?
福建攻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振杰律师认为,高新区管委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有必要对招商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其是否合法合规经营,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虽然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企业董事长为“限制高消费”的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对象,但是企业董事长被“限高”,会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作为招商引资方,不仅事先要做好尽调,更要对入区企业进行全面考察、过程监督,充分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把好招商引资的门槛,保证入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那么,福州高新区为何要引进董事长身负终本执行案件并被“限高”的众赢公司?高新区管委会一位曾参与调研工作的工作人员称,在引进这家企业之前,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在深圳调研过该企业,其主要的技术是手机投影。“大约是3年前,当时觉得比较先进。”
众赢公司当时落地高新区的具体情况如何?光影基地项目停工欠薪问题如何解决?人民网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张某佳,但其未作回应。
谁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230多位农民工被欠薪问题该如何解决?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称,5月中旬,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众赢公司进行约谈,今后将继续跟踪项目进展;欠薪方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人社部门称此前欠薪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目前没有农民工反映诉求,如收到有关反映将进一步协助追讨,考虑动用项目剩余的50万项目保证金。
对此,江宏山公司负责人提出异议称:问题没有解决,并非“没有农民工反映诉求”。他表示,2021年至2022年期间,农民工曾十几次到高新区信访局、人社局等部门反映欠薪,但时至今日欠薪问题并未解决。
既然欠薪问题尚未解决,高新区人社部门为何称欠薪问题已经解决?
今年1月5日下午,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一场“光影基地项目根治欠薪约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高新区人社局、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及班组长代表等,议程是“协调众赢时代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
“会上说,过完春节马上解决,但节后却不了了之。”江宏山公司负责人称。
光影基地效果图。人民网记者 张子剑翻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42条及63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章丽君律师表示,高新区人社部门在受理农民工讨薪诉求后,如调查认为欠薪问题属实,应向众赢公司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公示,众赢公司如无力支付或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如果人社部门未出具决定书,继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则属于行政不作为。此外,被欠薪农民工也可以依法向人社部门申请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薪资。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叶清萍律师认为,按照双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众赢公司逾期竣工,地方政府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如众赢公司在入驻高新区之前履约能力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有关部门可追究当时审查不严的相关责任问题。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善理律师建议,承建方等主体可以依法向众赢公司主张权利,若胜诉后众赢公司无力还款,无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决,则可尝试申请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相关债权人及主管部门可以争取合力盘活项目,如引进新的投资人和投资资金,从而解决目前各方面临的困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截至发稿前,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建设、商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未正面回应种种疑问。6月底,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建设局将组织会议协商解决问题。而时至今日,这场会始终未能召开。上述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众赢公司负责人一直在上海”。
谁来维护230多位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如何处置这个停工项目?人民网记者将跟踪报道。
农民工进城务工后被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途径一: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举报投诉范围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其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途径二:调解仲裁
这种方式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包括:(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途径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可申请信息为:除主动公开或其他法定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由政府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途径四:政策咨询
组织或者个人想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规定,可拨打“12333”热线电话、登录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网上咨询”栏目或者到各地人社部门信访接待室进行咨询。
途径五:信访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均有权采用网络、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适用于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包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或执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投诉;不属于诉讼、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申诉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诉求。
途径六:申诉
对机关、事业单位做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通过申诉途径处理。
途经七: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途径八: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途径九:司法途径
适用于司法途径反映的问题包括: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的申诉和控告类信访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社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合作社拖欠工资两年了怎么办
1、拖欠农民工工资两年内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论处。对于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拖欠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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