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600元!北京要发消费券了:买手机、PC、无人机等都能用

玩机攻略 2023-03-18 22:56:49   点击量 : 1298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

每人1600元!北京要发消费券了:买手机、PC、无人机等都能用

北京的朋友们,福利又来了!

据北京市商务局官网公告,近期将面向在京消费者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智能商品。

此次消费券发放周期超长,从2023年3月开始,持续至至12月,面向收货地址需在北京范围内的消费者。

据介绍,政策实施周期内,结合传统节假日等重要促消费时间节点,每季度适时在参与企业线上平台,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

每批次内,同一在京消费者在同一个参与企业的线上平台可领取一张或多张,最多可领取五张共1600元“京彩·绿色”消费券,包括100元(消费满1000元可用)、200元(消费满2000元可用)、300元(消费满3000元可用)、400元(消费满4000元可用)、600元(消费满6000元可用)各一张,当批次领取的消费券该批次内有效。

消费者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参与企业线上平台,访问“京彩·绿色”消费券专区即可进行申领。

“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共计55类,具体如下:

手机、笔记本电脑、无人机、平板电脑、自行车、显示器、空气净化器、智能沙发、智能床、洗碗机、电视机、空调、电冰箱、台式电脑、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打印机、投影机、电风扇、坐便器、净水机、淋浴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新风系统、照明系统、电烤箱、电吹风、电动牙刷、翻译器、学习机、按摩器、美容器、网络盒子、音箱、智能门锁、跑步机、智能床垫、智能橱柜、体脂秤、智能晾衣机、智能升降桌、耳机、理疗仪、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自行车配件、骑行穿戴设备。

用了政府消费券,商家实际收到多少

消费券咋用?能套现吗?法官解读政府消费卷
时间:2020-06-06作者:徐伟伦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中小企业和商户复工复产,全国各地近期陆续开启发放消费券的热潮。6月6日,北京市的相关消费券也正式“开抢”,将面向在京消费者发放专项消费券、智能产品消费券,面向城乡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社区工作者、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发放特定的消费券,通过22亿政企专券联发、100亿平台万券齐发的模式,共同让利消费者。
那么,政府消费券到底是什么,算现金还是和优惠券一样?又该如何领取和使用?用券消费后发现买到假货,索赔时该如何计算损失?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逐一作出了解读。
问:何为政府消费券?
答:政府发放的消费券是为振兴经济,采取政府出资、企业让利的形式通过补贴商家,向消费者发放的用来购买消费品的票证,是通过补贴方式刺激消费、释放消费需求的一种手段。
与现金不同,消费券不能兑换成现金,一般针对特定种类的消费领域,涵盖餐饮、景区、影剧院、书店、美妆、饰品、休闲行业等领域,且有使用期限,过期不可使用。
与优惠券、折扣券不同,消费者凭借此次发放的消费券消费后,商家可向政府兑付补贴,即由政府提供消费补贴,通过平台发放消费券来让国内消费者买买买,补贴部分最终由地方财政承担。而优惠券、折扣券则是商家自动让利,由商家自己承担优惠的差价部分。此次北京消费券,采用的是政府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优惠,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
问:如何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答:消费券的领取途径有两种:一种是互联网+模式,政府委托支付宝、微信、银联或拼多多、美团等互联网平台发放,消费者通过线上领取,领取后在相应的电子账户或者卡包中,支付时直接使用卡包里消费券,抵扣消费券对应的金额,线上领取的消费券亦可在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的线下门店使用;另一种是通过线下发放实体券,以武汉为例,针对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政府向特定人群所在街道定向发放,消费者消费时将事先获得的消费券提供给商家,以抵扣对应金额。
问:抢到消费券后,如果商家单方面拒绝或取消使用消费券,消费者如何维权?
答:由于政府消费券的特殊性质,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实际消费后,商家才能从政府得到补贴获得商品的实际价值,若商家未按约定允许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消费,商家没有亏损,消费者未受益,政府亦未予补贴,消费券的价值并未得到发挥,政府发放消费券的目的也未得到实现,所以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消费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问:使用消费券购买商品后,消费者申请退单退款,商家应向消费者退还多少金,是商品原有价值还是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抵扣后实际支付价款?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当消费者申请退单退款时,消费券并非实际用于消费,所以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全部退款后,消费券如回到消费者原先账户后尚在使用期限内,消费者可继续使用,如消费券已过使用期限,则不可再次使用。如政府发放的消费券有明确规定,则按相应规定处理。例如,此次北京市消费券明确写明“部分退款消费券则不能再次使用”,所以部分退款时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问: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赔偿金额基数又是多少?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的基数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问:可以直接用消费券套现吗?
答:所谓消费券套现,是指没有实际消费,消费者向商家交付消费券,商家将消费券面额的一部分返给消费者,商家也借此从中牟利。如消费者拿着面额20元消费券去扫商家收款码并不实际消费,向商家支付款项60元,以虚假交易的形式完成刷单,此时商家得到80元的商品价款,而后通过其他途径返还消费者70元,商家和消费者分别获取利益10元。
上述行为并不可取,也不合法。《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禁止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直接兑换现金,禁止倒买倒卖。消费者、商家为了非法占有政府补贴,消费者与商家合谋虚构消费事实,以虚假交易形式完成刷单骗取政府补贴,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涉嫌刑事诈骗。

消费券怎么使用?

由于各地发放的消费券都会有所差别,因此在使用时规则也有所不同,我们使用之前需要大家认真阅读协议内容。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出才能使用,而且消费券使用时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金额,比如满50元减10元,满500元减100元等,领取后还有一定的有效期,所以说我们需要注意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
消费券一般是政府或者企业发放的,通常可以分为教育培训消费券、政府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等,其中旅游消费券是政府适当资助、专门向来本地旅游者发放的消费券,领取的群体范围比较广。教育培训消费券主要用于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进城务工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等,在领取和使用上都会有一定的限制。
拓展资料
消费券使用时不会找零,在使用时必须提前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抢券,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拾券。每个地方发行的消费券一般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发放,不同地区发放的时间和次数不同。
不少地区发放消费券,都会选择同互联网或电商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平台在线上发放,比如支付宝、银联与腾讯等都是是各地选择合作的主要平台,此外各大银行的手机APP、云闪付等。我们只需要根据申请提示登录各平台,进行身份验证后参与抽奖摇号,获得名额便可领取,而在部分地区,甚至都不需要身份确认与摇号。消费券对我来说,是始料未及的运气,也是突如其来的惊喜。在第一场和第二场需要卡点拼手速的“秒杀”战场失利之后,我竟意外地在第三场的“提前预约,随机分配”游戏中成为了幸运宠儿。那天,我提前点微信中的链接进去预约,到了规定的时间,系统分批进行随机抽奖并发放礼包,中奖的人们便会收到微信支付弹出的消费券领取通知,消费券自动存进电子卡包,整个领券的过程公平、快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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