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住院一年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受伤住院一年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章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如果严格按法律字面意思,原告的确过了诉讼时效,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损失也一直处于增加状态,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数额也就无从确定,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权利人不是不行使权利,而是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对“受伤之日”应作扩大解释,诉讼时效应从治疗终结即出院之日开始计算,这样也可以避免由于损失尚未确定原告便急于诉讼导致的多次诉讼。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sgss/49981.html
上一篇: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下一篇: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知道的哪些事儿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