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车主和驾驶员有连带责任吗

事故认定 2023-03-16 20:25:46   点击量 : 10112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民法典中车主和驾驶员有连带责任吗

一、民法典中车主和驾驶员有连带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车主在下列情况里承担连带责任: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六)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七)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根据发生事故情形的不同,车主对于事故责任承担对象也会有所不同。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需要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并且没有犯错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生活常识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车主和司机责任划分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不存在下列情况的车主不承担责任: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车主对车祸发生有过错的。2.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3.车辆为单位车辆,单位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一同承担连带责任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过错的例如雇佣、挂靠、无偿借予第三人等情况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情况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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