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向右侧超车的责任

事故认定 2023-03-13 20:11:30   点击量 : 1349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左侧向右侧超车的责任

按照道交法规定严禁从右侧超车,如果后车是从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右侧超车:在同一车道行驶的后车并到右侧车道,然后超越前车,最后并回原来车道。整个过程中,后车变道的位置是判断车辆是否属于“右侧超车”的关键因素——假如后车在超车前和超车后,变道位置都离前车很远,那么这种从右侧车道超越前车的行为也不算“右侧超车”。

超车的交通事故什么情况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sgrd/2520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