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事故处理 2023-03-16 20:22:38   点击量 : 164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确实无赔偿能力的,也应该主动与对方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仍不能自觉履行的,会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执行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可以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存在妨碍执行行为的,执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或罚款的制裁措施。

4、如果确实因经济能力问题而暂时不能执行完毕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再随时恢复执行。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

1、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情形的除外。

2、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交通事故如果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就上法院起诉解。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这些生活常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无力赔偿,负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3、实践中,并不会因为肇事者无力赔偿就免除其赔偿责任,此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做出赔偿,这种情况下可以由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开车撞伤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一、开车撞伤人说没钱赔怎么办
1、开车撞伤人说没钱赔解决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的,超出限额的,超出部门由责任人承担;
(2)责任人无力赔偿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肇事者财产;
(3)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赔偿的,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肇事方车祸坐几年的牢
1、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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