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子女基本情况的证据有哪些

结婚 2023-04-11 21:48:00   点击量 : 9117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同居期间子女基本情况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同居期间子女基本情况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因同居而生育的子女,当事人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为子女的父母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居期间子女如何抚养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对于同居期间的子女需要当事人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为子女的父母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比如亲子鉴定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的律师。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其实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经去解决的,以下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1 一、怎样认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1、只是存在一方当事人属于有配偶者;

2、其有配偶者与婚外的第三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双方当事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婚外情怎样调查取证

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和谁的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

2、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可以安装录像设备在你家,有时候可以录到许多有用的证据,但是录像设备安装在你家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这是一个好方法。另外,你还可以密切注意他们的举动,发现他们一起在夜间进入你家并熄灯休息,你可以找两名以上的人与你一同回家,名义上是拿东西实际上是抓奸,并且拍下照片。

3、如果你发现他们两个在其他地方发生性行为,你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说发现卖娼,公安局到现场抓获制作的笔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当然是不可以向小三索赔的。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2 一、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活。仅仅是偶尔出轨、婚外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或同居,偶尔出轨意外生育子女一般也不构成重婚或同居。所以要证明重婚或同居行为,证据要形成证据链并要达到确实充分的地步。现实中,证明一方重婚、同居是比较困难的,一般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如果一方另行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民政局的结婚登记资料,

2、没有结婚登记,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左邻右舍、同事朋友调查了解情况,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3、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如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4、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

5、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可以向房东、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证明;

6、以上证据可以再结合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录音、双方往来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进行综合举证。

二、重婚行为表现有哪些

1、有配有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到婚介登记极端登记结婚。

2、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比如说两个人以老婆、老公相称,或其动作、行为足以让周围邻居信为是夫妻关系,有连续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以上(一般至少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样才能构成重婚。

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事实上的重婚。

三、重婚在离婚时应负的责任是什么

1、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找法网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相关法律知识,要确定对方是否犯了重婚罪,需要看他是否是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可以从附近居住又有往来的人那取证。

婚后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需要什么证据3 一、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

(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是什么

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三、婚外同居和重婚的区别

广义的婚外同居包括重婚的情况。但是狭义的婚外同居不包括重婚的情况。需要了解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重婚。

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没有处罚的措施。但是,对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在刑法上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在民法上,还是可以请求一些赔偿的。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您发现配偶有婚外同居的行为,一定要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然后才能对婚外同居进行认定。至于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抚养权收集证据

抚养权收集证据

抚养权收集证据,与生活有关的事儿真的是太多了,现在这个社会可以说人心都是非常浮躁的,所以在同居期间生孩子,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以下详细介绍抚养权收集证据。

抚养权收集证据1 如何收集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对孩子抚养权问题的立法精神,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

第一、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当事人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这也需要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可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缴税单据,经营公司的还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情况的证明,另外还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出庭说明。

第二、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当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对于孩子的意见,只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对方会提出异议,一般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成笔录入卷。

孩子的意见对于决定其抚养权问题是很重要的,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向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但千万不能强制孩子做出选择。

第三、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对方违纪违规受单位处罚、违法犯罪受到处理的证据等。

抚养权收集证据2 一、作为女方,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您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那么前述对男方不利的情形正是对你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实践中,男方在社会上常常处于相对强势地位,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也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

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4、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5、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6、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作为男方,您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因为女性与孩子的天然亲密关系,使得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会稍微倾向于她们。因此,你要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尽力去争取孩子抚养权。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影响。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说明女方给予孩子的母爱是很有限的,对孩子不予关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7、若你们已经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附近区域,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争取孩子抚养权能发表意见吗

从孩子出生的第一天起,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内心也同样充满了喜悦,对小宝宝每天成长的变化,甚至比爸爸妈妈都要上心,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如今随着婚姻的解体,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自然成了老人家最关心的事情。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对抚养权归属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法律是否允许呢?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上,法院首先要审查的是作为孩子父母双方的你们两个人的条件,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考量孩子随谁生活更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成长。在你们两人的条件悬殊较大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直接作出判定,确定抚养权归属。

只有在两人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孩子又单独随一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与孩子单独生活多年的老人的意见,并且要审查他们帮助你抚养孩子的能力,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子女随你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抚养权收集证据3 一、子女抚养权争取需要哪些证据

1、夫妻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证明

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3、夫妻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取证

现在很多夫妻都有自己的职业,所以孩子更多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

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民法典抚养权相关规定

1,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

2,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4,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5,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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