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函告的方式解除合同吗
可以通过函告的方式解除合同吗
一、可以通过函告的方式解除合同吗
这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方式是否包括函告解除。
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有三种方式,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如对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你方已多次发函要求对方履行,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予履行,导致你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采取法定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法院裁判,也可按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载明解除理由和法律依据,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若对通知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解除通知的效力。
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产生违约行为,该违约行为并不导致合同的自然终止,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解除合同就是其中的维权方式之一。
二、合同解除方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6条解除权的行使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可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以通过单方面函告的方式解除合同,那就没问题。如果没有这项约定,那么这种做法就是无效的。如果房东要强行终止合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需要帮助,请到生活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因疫情租店面如果提前退租不写解除合同直接写提前退租函告可以吗?
可以的。疫情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难以避免。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可以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及时通知,提供证明。第二,积极沟通,变更条款。第三,注意固定,留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多次函告对方履约,对方置之不理,又不想打官司,除了双方协商外可有其他解除合同的办法?
答复如下:
一、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有三种方式,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二、如对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你方已多次发函要求对方履行,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予履行,导致你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采取法定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可以通过法院裁判,也可按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载明解除理由和法律依据,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若对通知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解除通知的效力。
四、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产生违约行为,该违约行为并不导致合同的自然终止,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解除合同就是其中的维权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6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tzz/36088.html
上一篇: 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吗
下一篇: 车辆不能过户可否解除合同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