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吗

合同效力 2023-03-21 20:14:57   点击量 : 10747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吗

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吗

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一般情况下,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或者约定了相应期限的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立马生效,而对于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合同盖章但是还没有生效的情况不用对未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但是却需要对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两条规定,一般合同的生效只需具备签字或盖章中的一项即可。

可以看到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当中只要签字盖章之后,不管发生了什么想要将合同履行终止或者将合同作废的行为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建议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应该多加谨慎小心,如果遇到的问题比较麻烦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解决,生活常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吗?

双方已经盖章但合同还没生效的可以协商作废。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作废;也可以在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后,通过行使合同的解除权来作废。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签了但是还没到生效日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没生效前也是不可以毁约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毁约是可以的,因为合同在签订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可以随意解除或者反悔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法律分析
合同没生效前毁约是不可以的,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区别也是明显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或者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义务的,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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