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的优缺点(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股票常识 2024-05-21 15:22:27   点击量 : 648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

股票分红的优缺点(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股票分红的优缺点

股票分红是指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利润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股票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一种投资回报,也是投资者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对于股票分红的优缺点,投资者可参考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股票分红的优点: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票分红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增强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和购买股票的意愿,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融资能力。股票分红表明上市公司有盈利且愿意向股东提供回报,这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公司股票,从而增加股票的流动性、为股价提供支撑。

2、对于投资者来说,股票分红一般包括现金分红和分红送股。若上市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则投资者能直接获得股息的现金流收益,用于消费或投资于其他资产。而如果上市公司采取配送股票的分红方式,则能增加投资者手中持有的股票数量,在股市行情好分红后股价继续上涨时,能获得更高的增值收益。

股票分红的缺点:

1、股票分红会影响股票的价格和市盈率。股票分红后,股票的价格会按照分红情况进行除权或除息,这可能导致股票的估值下降,从而影响股票的市盈率。市盈率是投资者衡量股票价值和成长性的重要指标,如果分红导致股票市盈率过高或过低,会影响投资者对股票价值的判断。

2、股票分红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再投资能力和成长潜力。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分红,相当于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了投资者,减少了上市公司可用于再投资和扩张的资金。这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还处于创业阶段的成长企业,如果过早或过高地进行股票分红可能并非好事。

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 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

选择股利政策应考虑的主要影响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股利政策的各种影响因素,从保护股东、公司本身和债权人的利益出发,才能使公司的收益分配合理化。

(一)各种限制条件
一是法律法规限制。为维护有关各方的利益,各国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留存盈利、资本的充足性、债务偿付、现金积累等方面都有规范,股利政策必须符合这些法律规范。二是契约限制。公司在借入长期债务时,债务合同对公司发放现金股利通常都有一定的限制,股利政策必须满足这类契约的限制。三是现金充裕性限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必须有足够的现金,能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现金的需求。否则,则其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必然受到限制。

(二)巨集观经济环境
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同样受到巨集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比如,我国上市公司在形式上表现为由前几年的大比例送配股,到近年来现金股利的逐年增加。

(三)通货膨胀
当发生通货膨胀时,折旧储备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重置资产的需要,公司为了维持其原有生产能力,需要从留存利润中予以补足,可能导致股利支付水平的下降。

(四)市场的成熟程度
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现金股利是最重要的一种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则呈下降趋势。我国因尚系新兴的资本市场,和成熟的市场相比,股票股利成为一种重要的股利形式。

(五)投资机会
公司股利政策在较大程度上要受到投资机会的制约。一般来说若公司的投资机会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往往会采取低股利、高留存利润的政策;反之,若投资机会少,资金需求量小,就可能采取高股利政策。另外,受公司投资专案加快或延缓的可能性大小影响,假如这种可能性较大,股利政策就有较大的灵活性。比如有的企业有意多派发股利来影响股价的上涨,使已经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早实现转换,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

(六)偿债能力
大量的现金股利的支出必然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数量时,一定要考虑现金股利分配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保证在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仍能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借贷能力。

(七)变现能力
假如一个公司的资产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现金的来源较充裕,其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就强。而高速成长中的、盈利性较好的企业,如其大部资金投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他们通常不愿意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八)资本成本
公司在确定股利政策时,应全面考虑各条筹资渠道资金来源的数量大小和成本高低,使股利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九)投资者结构或股东对股利分配的态度
公司每个投资者投资目的和对公司股利分配的态度不完全一致,有的是公司的永久性股东,关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大注重现期收益,他们希望公司暂时少分股利以进一步增强公司长期发展能力;有的股东投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股利,十分偏爱定期支付高股息的政策;而另一部分投资者偏爱投机,投资目的在于短期持股期间股价大幅度波动,通过炒股获取价差。股利政策必须兼顾这三类投资者对股利的不同态度,以平衡公司和各类股东的关系。如偏重现期收益的股东比重较大,公司就需用多发放股利方法缓解股东和治理当局的矛盾。另外,各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对不同的投资者是不同的,公司在确定自己的股利政策时,还应考虑股东的特点。
公司确定股利政策要考虑许多因素,由于这些因素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来测定,因此决定股利政策主要依靠定性判定。

结合PBS公司的股利政策案例,谈谈企业选择股利政策时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写多点

股利发放的限制条件
法律法规限制
股利政策的制定一方面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福利,另一方面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机会。为了保护各方的利益,我国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主要有:
第一,《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130条规定了股利分配的一般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在第177条中,规定了股利分配的顺序: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股利的支付不能超过当期与过去的留存盈利之和,但它并不限制公司股利的支付额大于当期利润。第179条是有关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面值。但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拥有的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应当征收20%的所得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股票股利征收20%的所得税。
第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确定必须进行中期分红派息的,其分配方案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制定;公布中期分配方案的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公布日期;中期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制定公平的分配方案,不得向一部分股东派发现金股利,而向其他股东派发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制定配股方案同时制定分红方案的,不得以配股作为分红的先决条件;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为股本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二者均表达为送红股。
第四,《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因送股增加股本额与同一财务年度内配股增加的股本额,两者之和不得超过上一个财务年度截止日期时的股本额。

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应考虑哪些法律因素?

第一,《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177条规定了股利分配的顺序,即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利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然后才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17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个人拥有的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和股票股利应征收20%的所得税。

第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1)上市公司确实必须进行中期分红派息的,其分配方案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制定;公布中期分配方案的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公布日期;中期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制定公平的分配方案,不得向一部分股东派发现金股利,而向其他股东派发股票股利;??? (3)上市公司制定配股方案同时制定分红方案的,不得以配股作为分红的先决条件。?? (4)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为股本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二者均表述为送红股 。

企业可选择的股利政策有哪些?应如何选择股利政策?

一、剩余股利政策
是以首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为出发点的股利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公司按如下步骤确定其股利分配额:1、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2、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量;3、确定按照最佳资本结构,为满足资金需求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4、将公司税后利润首先满足公司下一年度的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来发放当年的现金股利。
二、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以确定的现金股利分配额作为利润分配的首要目标优先予以考虑,一般不随资金需求的波动而波动。这一股利政策有以下两点好处: 1、稳定的股利额给股票市场和公司股东一个稳定的资讯。 2、许多作为长期投资者的股东(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希望公司股利能够成为其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便安排消费和其他各项支出,稳定股利额政策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这部分投资者的投资。
采用稳定股利额政策,要求公司对未来的支付能力作出较好的判断。一般来说,公司确定的稳定股利额不应太高,要留有余地,以免形成公司无力支付的困境。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这一政策要求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现金股利。从企业支付能力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真正稳定的股利政策)但这一政策将导致公司股利分配额的频繁变化,传递给外界一个公司不稳定的资讯,所以很少有企业采用这一股利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是一种介于固定股利政策和变动股利政策之间的折中的隔离政策。每期都支付稳定的较低的正常股利额,当企业盈利较高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额外股利。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既可以维持股利一贯的稳定性,又有利于使公司的资本结构达到目标资本结构,灵活性与稳定性较好结合,因而为许多公司所采用。

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有哪些

一、制定股利政策应考虑的主要影响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股利政策的各种影响因素,从保护股东、公司本身和债权人的利益出发,才能使公司的收益分配合理化。
(一)各种限制条件
一是法律法规限制。为维护有关各方的利益,各国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留存盈利、资本的充足性、债务偿付、现金积累等方面都有规范,股利政策必须符合这些法律规范。二是契约限制。公司在借入长期债务时,债务合同对公司发放现金股利通常都有一定的限制,股利政策必须满足这类契约的限制。三是现金充裕性限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必须有足够的现金,能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现金的需求。否则,则其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必然受到限制。
(二)巨集观经济环境
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同样受到巨集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比如,我国上市公司在形式上表现为由前几年的大比例送配股,到近年来现金股利的逐年增加。
(三)通货膨胀
当发生通货膨胀时,折旧储备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重置资产的需要,公司为了维持其原有生产能力,需要从留存利润中予以补足,可能导致股利支付水平的下降。
(四)市场的成熟程度
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现金股利是最重要的一种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则呈下降趋势。我国因尚系新兴的资本市场,和成熟的市场相比,股票股利成为一种重要的股利形式。
(五)投资机会
公司股利政策在较大程度上要受到投资机会的制约。一般来说若公司的投资机会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往往会采取低股利、高留存利润的政策;反之,若投资机会少,资金需求量小,就可能采取高股利政策。另外,受公司投资专案加快或延缓的可能性大小影响,如果这种可能性较大,股利政策就有较大的灵活性。比如有的企业有意多派发股利来影响股价的上涨,使已经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早实现转换,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
(六)偿债能力
大量的现金股利的支出必然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数量时,一定要考虑现金股利分配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保证在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仍能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借贷能力。
(七)变现能力
如果一个公司的资产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现金的来源较充裕,其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就强。而高速成长中的、盈利性较好的企业,如其大部资金投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他们通常不愿意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八)资本成本
公司在确定股利政策时,应全面考虑各条筹资渠道资金来源的数量大小和成本高低,使股利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九)投资者结构或股东对股利分配的态度
公司每个投资者投资目的和对公司股利分配的态度不完全一致,有的是公司的永久性股东,关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大注重现期收益,他们希望公司暂时少分股利以进一步增强公司长期发展能力;有的股东投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股利,十分偏爱定期支付高股息的政策;而另一部分投资者偏爱投机,投资目的在于短期持股期间股价大幅度波动,通过炒股获取价差。股利政策必须兼顾这三类投资者对股利的不同态度,以平衡公司和各类股东的关系。如偏重现期收益的股东比重较大,公司就需用多发放股利方法缓解股东和管理当局的矛盾。另外,各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对不同的投资者是不同的,公司在确定自己的股利政策时,还应考虑股东的特点。
公司确定股利政策要考虑许多因素,由于这些因素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来测定,因此决定股利政策主要依靠定性判断。
二、股利政策的型别
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政策时,通常是在综合考虑了上述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各种不同的股利政策进行比较,最终选择符合本公司特点与需要的股利政策。
(一)剩余股利政策
公司将税后利润首先用于再投资,剩余部分再用于派发股利,有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性和最大化。但是,执行剩余股利政策将使股利的发放额每年随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比较适合于新成立的或处于高速成长的企业。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公司按每年盈利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真正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股利随盈利的波动而波动,向市场传递的公司未来收益前景的资讯显得不够稳定。此外,不论公司财务状况如何均要派发股利,财务压力较大;确定多少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才算合理,难度也较大,实际应用起来缺乏财务弹性。
(三)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一般情况下公司每年只支付数额较低的正常股利,只有在经营非常好时或投资需要资金较少年份,才在原有数额基础上再发放额外股利。公司支付股利有较大的灵活性。通过支付额外股利,公司主要向投资者表明这并不是原有股利支付率的提高。额外股利的运用,既可以使企业保持固定股利的稳定记录,又可以使股东分享企业业绩增长的好处,能够向市场传递公司目前与未来经营业绩的积极资讯。该政策尤其适合于盈利经常波动的企业。
(四)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公司在支付某一规定金额股利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目标股利成长率,依据盈利水平按目标股利成长率逐步提高企业的股利支付水平。该政策往往被投资者认为是企业稳定增长的表现,能满足他们稳定取得收入的愿望。当盈利下降而公司并未减少股利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未来状况要比下降的盈利所反映的状况要好,市场会对该股票充满信心,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但是,这种只升不降的股利政策会给公司的财务运作带来压力。尤其是在公司出现短暂的困难时,如派发的股利金额大于公司实现的盈利,必将侵蚀公司的留存收益或资本,影响公司的发展和正常经营。成熟的、盈利比较好的公司通常采用该政策。
三、股利政策的选择
以上四种股利政策各有利弊,上市公司选取股利政策时,必须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本公司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股利政策。其中居主导地位的影响因素是,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应根据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确定相应的股利政策。
公司的发展阶段一般分为初创阶段、高速增长阶段、稳定增长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由于每个阶段生产特点、资金需要、产品销售等不同,股利政策的选取型别也不同。
在初创阶段,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财力风险都很高,公司急需大量资金投入,融资能力差,即使获得了外部融资,资金成本一般也很高。因此,为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应贯彻先发展后分配的原则,剩余股利政策为最佳选择。
在高速增长阶段,公司的产品销售急剧上升,投资机会快速增加,资金需求大而紧迫,不宜宣派股利。但此时公司的发展前景已相对较明朗,投资者有分配股利的要求。为了平衡这两方面的要求,应采取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股利支付方式应采用股票股利的形式避免现金支付。
在稳定增长阶段,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对外投资需求减少,EPS值呈上升趋势,公司已具备持续支付较高股利的能力。此时,理想的股利政策应是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在成熟阶段,产品市场趋于饱和,销售收入不再增长,利润水平稳定。此时,公司通常已积累了一定的盈余和资金,为了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公司可考虑由稳定增长股利政策转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在衰退阶段,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利润下降,公司为了不被解散或被其他公司兼并重组,需要投入新的行业和领域,以求新生。因此,公司已不具备较强的股利支付能力,应采用剩余股利政策。
总之,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析其优缺点,并根据公司的成长周期,恰当的选取适宜的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能够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

试论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有哪些

股利政策是企业对股利分配所采取的策略 ,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股份公司而言 ,发放较高的股利 ,有助于提高企业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然而 ,较高的股利同时意味着公司只能保留较少的资金用于再投资 ,这显然又会限制公司的发展 ,反而会压低股票市场价格。因此 ,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 ,应兼顾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对本期收益的要求 ,才能实现其股票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股利政策的制定 ,总的说来 ,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股利发放的限制条件
1.法律性限制。法律为股利政策限定了一个范围 ,在这个范围内 ,决策者再根据其他因素决定其具体的股利政策。法律对股利政策的规定是很复杂的 ,国与国之间的条例也有差别。如美国法律对股利分配的规定有三项原则 :①股利必须从公司现在或过去的盈利中付出 ;②股息不可用公司的资本支付 ;③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资产 ,而无力偿付债务时 ,公司不得派发股息。除此之外 ,一些国家为了防范企业低额发放股利而超额积累利润 ,帮助股东避税 ,往往从法律上规定超额累积要加征额外税款。我国目前有关的法规没有关于超额累计利润的限制 ,对股利发放的规定 ,与美国基本相同。
2.契约限制。当公司通过长期借款、债券、优先股、租赁合约等形式向外部筹资时 ,常应对方要求 ,接受一些约束公司派息行为的限制条款。例如规定只有在流动比率和其他安全比率超过规定的最小值后 ,才可支付股利。优先股的契约通常也会申明在累积的优先股股息付清之前 ,公司不得派发普通股股息。这些契约的限制都将影响公司的股利政策。确立这些限制性条款 ,限制企业股利支付 ,其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把利润的一部分按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再投资 ,以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 ,保障债款的如期偿还。
二、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
1.变现能力。公司的变现能力是影响股利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资金的灵活周转是企业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公司现金股利的分配自然也应以不危及企业经营资金的流动性为前提。如果公司的现金充足 ,资产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则支付股利的能力也比较强。如果公司因扩充或偿债已消耗大量现金 ,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差 ,大幅度支付现金股利则非明智之举。由此可见 ,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能力 ,在很大程度上受其资产变现能力的限制。
2.筹资能力。公司如果有较强的筹资能力 ,则可考虑发放较高股利 ,并以再筹资来满足企业经营对货币资金的需求 ;反之 ,则要考虑保留更多的资金用于内部周转或偿还将要到期的债务。一般而言 ,规模大、获利丰厚的大公司能较容易地筹集到所需资金 ,因此 ,它们较倾向于多支付现金股利 ;而创办时间短、规模小、风险大的企业 ,通常需要经营一段时间以后 ,才能从外部取得资金 ,因而往往要限制股利的支付。
3.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公司债务和权益资本之间应该有一个最优的比例 ,即最优化资本结构 ,在这个比例上 ,公司价值最大 ,资金成本最低。由于股利政策不同 ,留存收益也不同 ,这便使公司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比例偏离最优资本结构 ,从而对公司股利政策的选择产生制约。另外 ,不同的股利政策还会影响公司的未来筹资成本。留存收益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同发行新股或举债相比 ,成本较低。但股利支付与企业未来筹资成本之间存在着矛盾 ,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权衡股利支付与筹资要求之间的得失 ,制定出适合企业实际需要的股利政策。
4.投资机会的制约。从股东财富最大化出发 ,企业之所以能将税后利润部分或全部留下来用于企业内部积累 ,其前提是这一部分属于股东的净收益 ,可以使股东获得高于股东投资必要报酬率的再投资收益。因此 ,如果公司有较多的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往往采用低股利政策。反之 ,如果它的投资机会较少 ,就可采用高股利政策。
三、股东因素
1.股权控制要求。如果公司大量支付现金股利 ,再发行新的普通股以融通所需资金 ,现有股东的控股权就有可能被稀释。另外 ,随着新普通股的发行 ,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必将增加 ,最终会导致普通股的每股盈利和每股市价下降 ,从而影响现有股东的利益。2.所得税负。公司股东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希望公司能够支付稳定的股利 ,来维持日常生活 ;另一类是希望公司多留利而少发放股利 ,以求少缴个人所得税。因此 ,公司到底采取什么样的股利政策 ,还应分析研究本公司股东的构成 ,了解他们的利益愿望。
四、其他因素
1.通货膨胀因素。通货膨胀使公司资金购买力下降 ,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尚需不断追加投入 ,则需要将较多的税后利润用于内部积累。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所确定的税后利润是以财务资本保全为基础的 ,在通货膨胀严重时期 ,以此为标准进行的税后利润分配必然使公司实物资本受到侵蚀 ,这时 ,采取相对较低的股利发放政策是必要的。
2.股利政策的惯性。一般而言 ,股利政策的重大调整 ,一方面会给投资者带来企业经营不稳定的印象 ,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另一方面股利收入是一部分股东生产和消费资金的来源 ,他们一般不愿持有股利大幅波动的股票。因此 ,公司的股利政策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总之 ,确定股利政策要考虑许多因素 ,而这些因素之间往往是相互联络和相互制约的 ,其影响也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来分析。所以 ,股利政策的制定主要依赖对具体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进行定性分析 ,以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均衡。

普通股、优先股和债券各自的优缺点?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 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 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 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 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 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 ,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每年一次的股 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 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 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 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 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 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通常这种登 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 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 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 ,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枣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 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枣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 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 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 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 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 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 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 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 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 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 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 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 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 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 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 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 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 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 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 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 ,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2) 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 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3)转换方式: 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 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 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 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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