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市年报需要强制披露吗
2022深市年报需要强制披露吗
深市年报一直是需要强制披露的,而且对年报,半年报业绩预告也有条件强制披露,这个无论是深市还是沪市都需要强制披露的。只不过2022年深市调整了一季度、三季度业绩预告非强制性规定披露的要求。我国A股上市公司年报强制披露规定如下:
首先一般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1月1日到4月30日,一季报为4月1日到4月30日,半年报是7月1日到8月31日,三季报为10月1日到10月31日。理论上说每年的5、6、9、11、12月为业绩披露真空期,也就是各路无视业绩而喜欢炒作的资金容易大行其道的时间段。其次市场不仅有业绩披露,还有业绩预披露(以及业绩快报),对于投资者而言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说年报的预期已经通过各种业绩预告、快报进行了释放。年报业绩预告有条件强制披露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深市业绩快报非强制性披露。
深市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一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4月。半年报披露时间为当年7月至8月。三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10月。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1月至4月。如交易所未能按时披露年报,将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训斥,并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相关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待相关年报披露后方可复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a股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同的:
一、上交所
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二、深交所
1.主板
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2.中小板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3.创业板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年度4月15日前。
二。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年度7月15日前。
三、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年度10月15日前。
四。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次年1月31日前的业绩快报: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快报。
上市公司年报必须预告吗
不一定。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当沪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而如果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
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业绩预告有两种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
【拓展资料】
基本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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