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债的主 2023-03-30 20:46:28   点击量 : 2837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一、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1、公司变更分为形式上变更和内容上变更两种方式。如果是形式上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如果是内容上的变更,则由公司合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公司分立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是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的公司继承。

二、股权转让中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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